P图,即图片编辑,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,取决于具体情况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,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。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
非盈利性使用:如果P图仅用于非盈利的个人娱乐或学习,且未对他人肖像进行丑化或恶意修改,一般不构成侵权。例如,个人将朋友的照片进行简单的美化或用于节日祝福等。
盈利性使用:如果P图用于商业目的,如广告、产品包装等,即使没有恶意丑化,也需要获得肖像权人的同意。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活动,容易构成侵权。
恶意修改:如果P图对他人肖像进行恶意修改,如丑化、变形或用于不恰当的场合,无论是否用于商业目的,均可能构成侵权。例如,将他人照片P成丑陋形象并在网络上传播。
公众人物:对于公众人物,虽然其肖像具有更高的公共曝光度,但在进行商业性使用时,仍需考虑其个人意愿和肖像使用的合理性。例如,未经同意将公众人物用于商业广告,也可能构成侵权。
法律例外: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如新闻报道、公共利益等,使用他人肖像可能不构成侵权。例如,新闻报道中使用当事人肖像,需符合新闻真实性原则。
综上所述,P图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,关键在于是否获得肖像权人同意、使用目的及修改方式等。